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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的是5月底还清,到期了不还 咋办

债权债务 2019-10-06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公司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从借款次月一日至还款之日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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