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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2007年5月25日入职,因老板没有按时发工资2008年10月7日辞职,现在还拖欠2个月的工资没有给,去追问了2个月了还是以总公司还没有给他解决半年前公司的服务费用为由没法给我。

保险纠纷 2018-08-15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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