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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17岁,工作没辞职,不想做了,可以马上走吗?

合同纠纷 2019-09-24 1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想要马上辞工可以跟老板协商,如果老板同意,是可以的,通常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的话,试用期内辞工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书,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到期可以离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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