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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别人手里转租过来一个门面房(签了转租合同),后来在见房东时,房东说他合同上不同意转租,但后来经过房东跟二房东协商,房东同意转租给我们,但房租不是之前跟二房东谈好的价钱,由于价钱涨的离谱,我们不想租用这个房子了,请问我们能要回转租费吗?

合同纠纷 2018-08-16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那么,未经出租人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有效吗?   未经房东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即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有六个月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行使的,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合同指的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合同,而不是转租合同。
      出租人知道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的,如果出租人知道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则转租合同即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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