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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 我想咨询的事是这样的.我母亲在去年5月份和我继父离婚了.当时他们是协议离婚的.协议的内容是离婚后.单位的公房(当时没有办房产证)归我母亲所有(此房后来因单位破产已由我出钱买下.房子我母亲当时就已赠于我.房产证就办成了我的名字.).家里的家具由继父自己挑选.他们在民政机关办了离婚证明的同时.又签了一份协议.把我和继父在同一单位的另一间房子(此房产是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让我继父居住到他过世为止.当时我是不同意的.但是想到毕竟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我也就没说什么.可是在今年的7月份的时候.继父说他要搬出去住.因为房子太小了.但是我那间房子他要租出去.房租归他.因为他和我母亲签了协议的.当时我就没有同意.可是他说他还是要搬出去.叫我等着打官司.他现在搬出去后就起诉了.我想问是我是不是必须把房子让他租出去.我的想法是就按协议上说的.那也是他先违约.我又没有赶他出去.另外他如果告我母亲违约.是否会判财产重新分配.谢谢

离婚 2018-08-16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签定夫妻财产约定。就可以明确房产的归属。根据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有以上几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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