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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只是拿到了受理通知书,商标拥有者可以授权给他人使用吗?

2019-09-26 08: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件发明创造从提交专利申请到授予专利权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完成专利审批程序。受理仅仅是专利申请提出的第一环节,是专利审批程序的第一步。只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给出了专利局确定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只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了这项申请,绝不等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予了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只有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并按期办理了登记手续,缴纳了相关费用,收到了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进行了公告,此时才能说该申请获得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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