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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通事故案例需要您的帮助!麻烦您帮我详细的分析一下!谢谢您!事故经过:包孟发驾驶捷达轿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至本钢南地门诊上行路口处,与右方道路杨发驾驶的无号牌重庆凯翔牌两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杨发死亡,两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结果:根据现场斟查、检验鉴定、证人证言等证据分析事故形成原因为:包孟发驾驶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与杨发无证、醉酒、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8-08-16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对于交警队不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超过了30天,你可以向上级交警队投诉,要求鉴定交警队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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