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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方机动车一方违章调头,对方摩托车一方无牌无驾照,摩托车车主经过半年多治疗后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一直都是我方承担,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摩托车次要责任,经过交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机动车一方赔偿摩托车主20多万元,现在钱已经赔付完毕。摩托车一方现在对我方提出他要起诉我方驾驶员的刑事责任。查了一下规定,致一人重伤要满足很多条件才会判刑现在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机动车驾驶员会不会被判刑(包括缓刑),会不会做出免于起诉或者微罪免刑。

交通事故 2018-08-16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赔偿不能抵销刑事责任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取得受害方家属的谅解,和赔偿到位,是会有机会被处以缓刑的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1、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部门在调查后,根据事故双方所存在的违章行为、及该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大小来认定各方应负的事故责任。
    2、对于赔偿问题:在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经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同时,因一方为非机动车,在计算赔偿比例时,可减轻非机动车方10-20%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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