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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于1980年和我父亲结婚,并带有一小孩,82年生的我,父母与1997年协议离婚,我随我爸,我姐跟我妈,当时没有将房子进行分配(因是铁路房)现我父亲在婚并已去世,并未留下遗嘱

离婚 2018-08-16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您的疑问离婚协议书哪里领的解答如下: 
    1、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己约定并书面签名的;  
    2、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或者协商分割n  大儿子和老人共同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配遗产n  无法协商的,可以在被告居住地或者遗产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n  《继承法》n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n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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