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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有一个女儿,我现在还在他家住着,能起诉吗?

离婚 2019-10-18 17: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坚持离婚,一方坚持不离婚,这种情况下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也不敢随意判离。
    但如果出现以下5种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一起来看看: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一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在起诉前要注意搜集证据,例如被家暴报警后警察的出警记录,社区的调解记录等。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一方长时间与他人同居,或已构成重婚的,另一方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取证中最好能证明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这里大众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分居两年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一个依据,而并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并且,分居须是连续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对个人和家庭危害极大,所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也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情形包括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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