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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友现在两个城市上大学.感情一直很好.4月底,我女友学校的一毕业生开始追我女友.该男生毕业一年,无固定工作.毕业后在学校外打工.有一定的地位.在学校拉帮结伙.(我女友很乖.绝对没有不检点行为.也不出入不良场合.该男生毕业一年.至今住在学校.因为我女友漂亮所以追求)   一开始是骚扰电话.每天电话不停.上则5  6个.多则打到手机没电.我女友无奈.只能任他打,自己不接.几天后.该男子开始堵截我女友.在学校和校外都一样.他动用他所谓的兄弟,调查我女友每天的动向.我女友去哪里他都能找到.然后开始追求.我女友断然拒绝.但他仍不罢休.依然纠缠不清.在教室门口堵截我女友.我女友无可奈何之下对其严厉训斥.换得两日安宁.两日后.该男子变本加厉.开始在寝室楼下公然叫喊.言语淫秽.我女友不予理睬.就这样过了几天.以致同楼的其他女生出现不满.对其指责.但经他叫骂后都忍气吞声.昨天该男生见我女友根本不理睬他,恼羞成怒.开始威胁我女友.说:"你今天不下来见我,以后你就别想在学校立足."(原话)  面对这样的骚扰,面对这样的人.躲和讯是没用的了.他脸皮厚过城墙.讲理也没用.他要能讲理就不会斗大学毕业了还混.动武就更不行了.我们是学生.人家是专业的.而且我女友的安全就更没保证了.我只有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女友的利益了.现在问题有  

刑事辩护 2018-08-16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利用打电话的形式,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只要达到三次以上,受害人就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报案时,要提供对方的电话号码,录音,电话清单等即可。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经常被人骚扰,干扰你的正常生活,可以报警,受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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