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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漏水找物业,物业不出钱,2013年,12月7日签的合同,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0-07 02: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区物权,以停车位为例,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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