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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商标代理公司的员工,做商标代理的,我们公司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员工与公司解除合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018-08-16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 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1、商标申请前的准备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1 ) 起商标名称,判断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 2 ) 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对商品和服务名称进行群组划分。 ( 3 ) 进行商标查询,查看是否有相互冲突的在先权利。 ( 4 ) 商标查询通过后,进行商标设计。 ( 5 ) 准备相关的商标申请资料。
    2、整个公司的运营需要注意很多事项,至于生产和销售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不违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即可,
    3、建议您和律师面谈,也可以签订相关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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