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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我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改嫁。当时父亲生前留有一套住房,系单位宿舍。7年前由母亲买断,并更改为其户名。母亲改嫁后,我同她一起住到继父(其妻也已去世多年)的房子里至今已有10年左右。继父其子女(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是领养的)均结婚并外主。由于种种原因,现母亲与继父欲离婚。一直为两处房子的所有权争执不下。并且继父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其子女也对房子的归属权有意见。另外继父的两个儿子所住的房子也是又继父所购买,现以分别更改为其两个儿子的用户名。我想知道,一旦双方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如何分配。我和我母亲能够拥有多少。我生父留下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他两个儿子的房子是否在一起作为共同财产分配。如果继父去世的话,那么房子如何分配。如果遗嘱里没有提到我和我母亲,财产全部留给其子女是否合法。我们是否有权申请重新分配遗产。

离婚 2018-08-16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只与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有关: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有工作也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如果没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没工作也不能继承。是否有抚养关系的判断条件:你继父与你母亲结婚时如果你未成年+你与他们共同生活、由你继父抚养成人,就是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如果不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就没有抚养关系。
  • 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或者协商分割   大儿子和老人共同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配遗产   无法协商的,可以在被告居住地或者遗产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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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双方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如何分配。他两个儿子的房子是否在一起作为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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