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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案件,在执行庭等待执行,已经在执行庭2年多了,每次打电话都是尽快,有没有时间限制

案件执行 2019-10-18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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