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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辞职报告了,公司要求我必须干够一个月,我不想在那干了,可以直接走吗?或者请一个月的假行吗

综合法律 2019-09-26 13: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首先要选择申请辞职的时机,尽量防止急辞职,因为急辞职,如果单位以必须提前一个月的理由,员工硬走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损失,并且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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