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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间门面,但转租给别人,我想收回门面,但写了合同,合同没有定期,承租人要我赔偿。装修费我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0-01 13: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在一年内对此未提出权利主张的,按超过仲裁时效处理,不予保护。
    计算方法为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常为提起劳动仲裁之日)起往前倒算一年,按月计算,超过一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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