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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贷款,留了我的电话,甲方打电话过来就让我说是他朋友就行了,我想问一下如果他还不上钱我没责任吧

债权债务 2019-09-26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小额贷款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为一方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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