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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24号提出辞职申请离职日期为1.31号,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了。现在却要求我一个月后离职合法吗本人1.24号提出辞职申请离职日期为1.31号,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了。现在却要求我一个月后离职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10-01 16: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既然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显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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