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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间二手房,是我父母全额付清,无贷款。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今年4月份正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我开了单身证明去办理的,性质是我一个人独有,但是房产证还没拿到手,正在办理。我的女友叫我马上去领结婚证。请问:1、如果我已经在房产部门登记过户,但是还没拿到房产证,在这期间领了结婚证。那这房子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2、如果是我这情况,房产证上的时间应该在结婚证上的时间之后吧。那是不是就成了婚后财产了?谢谢!

离婚 2018-08-17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如果是结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 婚姻法解释,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购房方名下的,如果离婚,协商不成的,法院将判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的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予共同还贷方一半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确定婚后不加你的名字,婚前产权证上有没有他妈妈名字都是一样的,若离婚你都可主张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婚后同意加你名字的话,二分之一产权和三分之一产权还是有区别的。只是为了你尚未付出过的房屋放弃一段婚姻或埋下婚姻的隐患是否值得,是需要你自己考量的事了,别人无法帮你作决定。
  • 房子是你婚前独立购买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能支付女方一定的住房帮助费,法院不会拍卖你的房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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