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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怀孕6个月,出门20多天才联系上,回来说孩子打掉了,我可以告她婚内出轨,孩子无故打掉,赔偿精神损失吗我老婆怀孕6个月,回来说孩子打掉了,我可以告她婚内出轨,孩子无故打掉,赔偿精神损失吗

离婚 2019-10-02 18: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您怀孕期间,对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予受理;但您提出的,不在此限。理由如下: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您由于流产导致无法怀孕,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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