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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男方父母购置一处房子,但在离婚前两年,已过户为男方父亲名字,所有过户手续都是我给办的,我手上只有当时购买时,买房时卖方给我打的收款收条。请问我能否把已过户后的房产做为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 2018-08-17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法律规定,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而取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归个人所有;  
    4、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为个人所有。
  • 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


  • 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准备两份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  
    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搞赠与公证。  
    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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