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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放寒假去本县的一个饭店里打寒假工,干了半个月店里放年假。后来因为家里出了些事情去不了了,结果店里老板不给结工资大一放寒假去本县的一个饭店里打寒假工,干了半个月店里放年假。结果店里老板不给结工资

综合法律 2019-10-20 1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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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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