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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和电动相撞人手腕有轻微骨折,我给了3000医药费,但家属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把我的车开走了,我本人还一直在医院我开车和电动相撞人手腕有轻微骨折,我给了3000医药费,我本人还一直在医院

交通事故 2019-10-19 22: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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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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