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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毕业时在校园内有几个学生在为物流公司收货.我当时在那里邮寄了三件行李和一个电脑机箱.因为都是学生比较信任就接受了他们开具的没有公章的所谓收据,上面写有包裹数量和价格以及开票人的名字.后来我只在家收到三件行李,电脑没有收到.我找到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拿出与代理学生签的合同(是做代理的学生跟他们签的托运合同).物流要求我找学生去赔偿,因为学生当时给物流的装货单唯独丢了有我信息的那一张,所以物流拒绝承认给我托运过行李.我找学生,学生说要与物流公司协商才能赔偿,并且一直拖延.现在物流公司不肯赔,那个做代理的学生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事情快一个多月了,我该怎么把这件事情解决呢?目前我已经到广东上班了,不可能亲自去处理

合同纠纷 2018-08-17 12: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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