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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标准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医疗事故等级的高低影响赔偿的标准,那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是否只是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法官裁决的一个参考因素?

医疗纠纷 2018-08-17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因特异体质而造成的医疗损害不属医疗事故,但根据你所叙述的案情,我认为你丈夫即使是特异体质,医院也有责任,因为医院在没有对你丈夫进行相应诊断的情况下就给你丈夫开药并不将你丈夫留院观察,让你丈夫去自行治疗,这就失去了及时停止用药防止病情加重的机会,医院在此方面显然有明显的过错。
  •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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