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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申请离职,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某个时间离职,可到时间了,部门负责人不放人走,并威胁说现在走算自离,所有薪资都没有,让我必须上班。口头申请离职,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某个时间离职,可到时间了,部门负责人不放人走,并威胁说现在走算自离

合同纠纷 2019-10-05 11: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口头辞职的,30天后不能强行离职的,按现行的规定,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外,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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