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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合伙人双方没有合同,刚开业风险太大一方提出撤资,如何退资呢呢?

连锁加盟 2018-06-22 0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没有问题。没有合同与欠条也能够胜诉。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然后可以通过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只要距您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有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 1,你不签书面协议,给你给他们将来解决争议都带来麻烦;2,你要撤资就是要退伙,就要有退伙的法定理由和证据;3,你的投资证明应当证明你投资的数额,也在一定程度上能证明你的股份比例,但要看其他证据,包括对方提出的证据;4,胜诉把握要看证据和你诉讼请求。看你介绍文字内容你还想要一定利润分配,不然你不会强调股份的问题。
  • 合伙人中的一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如果这个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则该人签订的合同中,权力义务主体应该是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依法主张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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