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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一周半了,女方不孝顺公婆对丈夫也是矛盾很大,女方希望离婚,却耗着让男方提起诉讼,这种情况男方提起诉讼和女方提起诉讼有什么不同吗孩子一周半了,女方希望离婚,却耗着让男方提起诉讼,这种情况男方提起诉讼和女方提起诉讼有什么不同吗

离婚 2019-10-05 2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哪一方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而不是过错。那么不存在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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