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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村办企业从各生产队抽的土地,各生产队所抽土地多少不一样,现在征地拆迁了,企业已不存在,是否应按当年抽多少土地返回各生产队多少土地?各生产队所抽土地多少不一样,现在征地拆迁了,是否应按当年抽多少土地返回各生产队多少土地?

拆迁补偿 2019-10-23 1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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