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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男友是贷款买房.现在他正在办贷款的手续,我和他要是在办贷款手续期间登记.房子下来了只写他名的话,那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我是否能拥有一半房产呢?如果房子下来了再办登记.房子还是只写他名.是不是我就没有房子的一半所有权了?

离婚 2018-08-17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业贷款买房有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买房不仅可以买一手的新的商品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屋。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如下: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贷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贷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 1、婚前首付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母的14万元需要根据其是赠与还是借贷的关系而定,如果系赠与,除非书面明确约定给予你,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借贷性质,则该14万元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将这14万元归还你父母。
    2、生育子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不是一方能够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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