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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现在面临企业内退的问题。2007年政策规定女45岁内退,但2008年政策有变,45岁不必内退。有这方面的具体文件规定吗?2007年政策规定女45岁内退,但2008年政策有变,有这方面的具体文件规定吗?

劳动纠纷 2019-10-23 15: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内退一说。
    2.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4伤残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之规定,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享受伤残待遇。
    3.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6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也可以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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