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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厂在一个大的工业园里面,那个总厂的人不给我们厂租了,需要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我们员工因地方太远不想跟去新厂,我们能否有工厂老板的补偿呢?那个总厂的人不给我们厂租了,我们员工因地方太远不想跟去新厂,我们能否有工厂老板的补偿呢?

合同纠纷 2019-10-28 2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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