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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作合同存续期间(合同为5年,今年为第二年),单位强行要续签合同,签了一年,那请问以续签的合同为准还是之前的合同为准?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请问工作合同存续期间(合同为5年,单位强行要续签合同,请问以续签的合同为准还是之前的合同为准?

合同纠纷 2019-10-19 20: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关于劳动者辞职的法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却按该条款处理,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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