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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12岁小孩,我的法律监护人是我妈妈,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婚了,我前半年住在我爸爸家,现在住回了我妈妈这边,请问前半年的生活费我爸爸还需要给吗我是一个12岁小孩,我的法律监护人是我妈妈,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婚了,请问前半年的生活费我爸爸还需要给吗

离婚 2019-09-28 0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对另一方忠诚的。婚外情如果你拿到配偶重婚的证据的话,可以告他重婚罪,可以判刑的。但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当然如今结了婚还傻乎乎的和第三者领结婚证的人已经很少了。
    所以你只要能证明配偶和第三者“以夫妻名名义同居”,就可以告他重婚!不过这个难度确实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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