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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被电动三轮车撞了,电动车上的人有轻伤,但是我开车走了,之后交警打电话我又赶回现场,说我逃逸我负全责,现在所有费用要我一人承担,请问合理吗?我开车被电动三轮车撞了,电动车上的人有轻伤,但是我开车走了,现在所有费用要我一人承担

交通事故 2019-10-10 06: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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