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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教师上班在教室内病倒倒,单位领导不及时送医院救治,而是通知家属送医院救治,请问:单位领导有没有责任?本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单位补偿医疗费用?单位领导不及时送医院救治,而是通知家属送医院救治,有没有责任?本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单位补偿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 2019-09-29 08: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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