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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北京昌平某企业的子弟学校的教师,户口属该企业的集体户口。现该企业子校归属地方教委。现我已辞职成为自由职业者。请教:我的户口与档案怎么办好。谢谢户口属该企业的集体户口。现我已辞职成为自由职业者。我的户口与档案怎么办好。

保险纠纷 2019-10-03 0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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