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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套房子25多平方,在1998年给亲戚卖了,但是房产名字一直还是我名字,而且当时亲戚卖了签名合同是亲戚模仿我字迹签名的,请问打官司能打回来吗?但是房产名字一直还是我名字,而且当时亲戚卖了签名合同是亲戚模仿我字迹签名的,请问打官司能打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19-09-28 2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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