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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进入单位到现在两年零十个月。我合同期是2018年底,可环保局,还有镇政府不让该单位生产,让停产,单位宣布关门,可我合同没到期,单位怎样补偿我?从进入单位到现在两年零十个月。让停产,单位宣布关门,可我合同没到期,单位怎样补偿我?

劳动纠纷 2019-10-08 09: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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