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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复婚,但听说复婚登记另外收费一万元。我不解,此规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吗,婚姻法有这规定吗。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是乱收费,我应该怎么办想复婚,但听说复婚登记另外收费一万元。婚姻法有这规定吗。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是乱收费

综合法律 2019-09-29 08: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时,原结婚证不需交回。
      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有这个戳再加上离婚证就表明已经离婚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还要求带本人两寸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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