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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扰了,请问一下,在广东东莞XX打工,然后发生事故,导致伤残,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条例依据?这些我都不懂,希望解答,谢谢然后发生事故,导致伤残,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条例依据?

劳动纠纷 2019-10-02 13: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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