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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小餐馆,国税局给我定的1个季度91000的营业额,说国税加地税得交4000多,而我朋友开的餐馆1个月只要开发票不超过3万都不用缴税,这是怎么回事?国税局给我定的1个季度91000的营业额,说国税加地税得交4000多,这是怎么回事?

综合法律 2019-10-23 1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
    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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