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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个人一起包工程,工程款都给他了,他把钱挥霍了,工人工资都没给,我们合伙的钱也没给我,欠我差不多十万,欠条也不给我写找他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该怎么办啊我跟一个人一起包工程,工程款都给他了,欠条也不给我写找他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该怎么办啊

债权债务 2019-10-07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
    因此,为了确保工资债权的实现,一般都应承认一定期间内没有获得清偿的工资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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