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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婚买的房子,男方出的首付,贷款也是他在给,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分手了,我想去掉我的名字可以不?还有就是万一他不还贷款了,是不是我的征信也会受影响?请问未婚买的房子,贷款也是他在给,还有就是万一他不还贷款了,是不是我的征信也会受影响?

银行 2019-10-05 1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根据《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相应规定,你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分割时应当分给购买人,同时补偿给对方用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的一半。例如:婚后还了10万,得到房子一方需补偿对方5万,即使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的增值。
    2.建议你不要写两人名字,如果写了两人名字,就是房屋共有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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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婚买的房子,贷款也是他在给,还有就是万一他不还贷款了,是不是我的征信也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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