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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我妈家住了四年了,这四年期间我没回家住过,这是分居吗?男方去年生病了,现在能走路,生活能自理,这种情况会判离婚吗?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我吗?请问我在我妈家住了四年了,这是分居吗?生活能自理,这种情况会判离婚吗?孩子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19-10-22 1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夫妻双方两个人协商解决,如果男方同意由女方抚养,那么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会注明孩子归女方抚养,持离婚协议女方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上。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有诉讼离婚,写好诉状起诉到法院,如果一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诉状中进行主张,至于法院会不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要看孩子由谁来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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