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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因拆迁款未到位,而超过约定付款日未能付款,期间卖方只收到少量订金,所以卖方提出解除合同。付款方式既沒贷款也沒一次付清,请问谁违约了?而超过约定付款日未能付款,所以卖方提出解除合同。付款方式既沒贷款也沒一次付清,请问谁违约了?

合同纠纷 2019-10-10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可以主张中介公司或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尾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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