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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女方获得三分之二的财产,男方主动放弃抚养权,并且拒绝支出抚养费,女方抚养并且改名后,男方要求要回抚养权,请问是否有资格要回女方抚养权。离婚后,女方获得三分之二的财产,男方主动放弃抚养权,男方要求要回抚养权,是否有资格要回女方抚养权。

离婚 2019-10-09 07: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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