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男性,78岁,退休干部。我的邻居与我有仇,捏造我与一寡妇过夜同居,并向村干部、我的家人、我的原单位散布,毁坏了我的名誉,请问邻居是否构成侮辱罪?我怎么办?退休干部。捏造我与一寡妇过夜同居,我的原单位散布,毁坏了我的名誉,是否构成侮辱罪?我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25 2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涉嫌诽谤罪。触犯《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诽谤罪。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侮辱罪。 损毁他人名誉情节较轻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这一规定,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那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