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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的时候,没有矛盾,他看我不爽,就把我摔倒在地,我心里不爽但是我们和解了,然后就离开。然而他又与另一个发生矛盾,导致另一个人重伤,我没在场,我要赔偿别人吗。没有矛盾,就把我摔倒在地,然而他又与另一个发生矛盾,导致另一个人重伤,我没在场,我要赔偿别人吗。

损害赔偿 2019-10-01 14: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把人打成重伤,除被法院判刑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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